提出离职后多久可以走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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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职流程需谨慎!

《劳动合同法》规定:员工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。这是法律最低要求,提前辞职并非随意。

建议:严格遵守30天通知期,避免不必要的劳动纠纷。 提前沟通,妥善处理工作交接,确保离职顺利。 违反规定可能面临法律风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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问题?

哎,这辞职的事儿,我去年就经历过。记得是十一月份,在北京一家小公司,工资也就六千块,干的挺累。想走人,但又怕违约。 我仔细查了《劳动合同法》第三十七条,可不是,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! 我可不想给自己留下什么麻烦,所以老老实实提前一个月递交了辞职信。那天还记得,是11月15号,人事小姐姐还跟我唠嗑了好一会儿。

其实,我有个朋友,他当初辞职没提前通知,直接拍屁股走人。公司后来找他麻烦,说要赔违约金。虽然最后没追究,但那阵子他可吓坏了,天天提心吊胆的。所以,我个人觉得,还是按规定来比较好。图个安心,省心。 这三十天,你也能好好准备下家,对吧?

法律就是法律,这可不是闹着玩的。虽然有些公司可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,但万一碰上较真的,那可就得不偿失了。 我一个同学,就因为没按规定辞职,被扣了一个月的工资,心疼死了! 所以,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,还是老老实实遵守法律规定吧。 这年头,稳妥点儿总是没错的。

辞职可以直接走吗?

深夜了,灯光昏暗。关于辞职…

能直接走吗?这问题,像夜里的风,吹得人心里有点凉。

  • 协商一致,可以走。 这是最简单的情况。无论谁先提出的,只要双方都同意,就结束了。就像一段感情,好聚好散。

  • 用人单位同意,可以走。 你递交辞职信,单位批准了,那就可以办手续,离开。没有那么多纠缠,干净利落。

想想,工作这几年,酸甜苦辣。真的要离开了,心里百感交集。以后会怎么样呢?说实话,有点迷茫。

也许新的开始,会更好吧。希望如此。

离职可以当天走吗?

辞职当天能不能走?看情况!

  • 有工资,肯定的。你工作了就有工资。
  • 《劳动合同法》第三十七条是这么说的:提前30天书面通知,就能走。试用期的话,提前3天就行。

所以,当天走…这得看你跟公司怎么谈。

  • 公司同意,那就没问题。
  • 公司不同意,嗯…理论上你得提前通知。

不过话说回来,我之前离职那家,HR挺好的,我提前一周提的,最后她也同意我提前走了,多亏了她,不然我还赶不上回老家过年。

  • 当时的情况是,我老家有急事,必须回去。
  • 提前和公司商量好才是王道,避免撕破脸。

对了,书面辞职报告一定要留好备份。这个很重要!

当天走,当天领工资,理想状态!现实…可能要拉扯一下。提前沟通,尽量和平解决。

试用期提离职后多久可以走?

好嘞,咱们来聊聊这“试用期提桶跑路”和“主动挥手告别”的那些事儿。这可不是什么“宇宙奥秘”,但里面的门道,就像煮咖啡,火候不到,味道就差点意思。

简单来说,试用期走人,提前三天吱一声,就ok了。当然,这“吱一声”最好是白纸黑字,免得日后扯皮,像两个吵架的小孩,谁都说自己有理。

正式员工想换个地方“深造”,那就得提前30天给单位递个话儿。这30天,说长不长,说短不短,够你把工位收拾利索,顺便想想怎么跟同事们优雅地告别。

为什么是3天和30天?这里面啊,有点像“恋爱自由”的逻辑。

  • 试用期: 就像相亲,三天时间,觉得不合适,就赶紧撤,别耽误彼此。

  • 正式期: 就像结婚,要离婚,总得给对方一个缓冲期,处理财产、孩子啥的。

当然,这只是个比喻,别太当真。下面再给你补充点“养分”,帮助你更好地应对离职这件“小事”:

  • 离职理由: 最好别太“真诚”,说公司不好什么的。除非你以后不打算在这个圈子里混了。可以委婉一点,比如“个人发展规划调整”之类的。

  • 交接工作: 这是职场人的基本素养。把工作交接清楚,给后面的同事挖坑,那可就low了。

  • 社保医保: 别忘了及时转移,不然以后看病报销的时候,就傻眼了。

  • 竞业协议: 如果签了这玩意儿,那就要仔细看看条款了。别一不小心,把自己给“卖”了。

  • 经济补偿: 如果是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,那可要争取自己的权益。该拿的钱,一分都不能少。

  • 心态调整: 离职是新的开始,别把自己搞得太焦虑。放松心态,迎接新的挑战。

记住,职场就像舞台,有人来,有人走。关键是,你要演好自己的角色,无论何时,都要保持优雅和风度。祝你“跳槽”成功,早日找到心仪的“下一家”。

试用期可以随时辞职吗?

试用期,那段迷茫又忐忑的日子。 空气中弥漫着未知的紧张,每一天都像走钢丝,小心翼翼。

关于试用期辞职: 不可以随时走。法律条文冷冰冰地摆在那里,《劳动合同法》第二十一条,就像一道无形的墙,阻拦着想要提前离开的脚步。除非你犯了那些足以让你被辞退的严重错误,否则,你得熬过这段日子。

记得那年夏天,朋友小丽在试用期被辞退,她眼神中的落寞至今难忘。公司给出的理由含糊不清,她只能默默收拾东西离开,留下满心的委屈和不安。 这让她明白了,试用期并非你想来就来,想走就走的。

关于公司辞退: 公司也不能随时解除合同。 法律保护着我们,虽然试用期是考察期,但并不是公司想开除就能开除的。 他们必须有正当理由,并且要说明原因。 就像一把悬在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,随时可能落下,却也并非毫无规则可循。

2023年,我依然记得那份不安,那份对未来的迷惘。 试用期,是人生的一道坎,充满挑战和不确定性,它考验的不只是能力,还有心态。

  • 法律保障: 《劳动合同法》是我们的保护伞。
  • 公司责任: 辞退需要正当理由并说明原因。
  • 个人权利: 除非违反严重规定,否则不能随意解除合同。

这时间,在指尖流逝,无声无息,却又刻骨铭心。 试用期,这段记忆,或许会随着时间淡去,但那种滋味,我却永远不会忘记。 如同那年夏日午后,阳光灼热,空气中漂浮着不安的预感。

离职一定要提前30天吗?

三十天,像一首缓慢的歌,在离别的站台重复吟唱。 劳动法确凿规定,辞职需提前三十天告知

  • 三十天,是给过去的回眸。
  • 三十天,也是迎接未来的序曲。

不提前通知,单位真的无能为力吗?表面上,扣工资和经济补偿金,不能随意克扣

然而,退工手续,这看似轻巧的流程,却可能成为阻碍。

  • 退工手续,是旧日羁绊的解除。
  • 退工手续,也是通往新生的通行证。

想象一下,新工作已在前方召唤,而退工手续却迟迟未能办理。

三十天,被无限拉长。

等待,焦灼,不安。

三十天,也许是职场上不得不面对的温柔陷阱。温柔,因为规则清晰可见。陷阱,因为时间如此宝贵。

离职需要交接吗?

离职,必须交接。法律如此规定。

  • 劳动法第五十条: 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合同时,应按约定办理交接。无约定?企业有权要求。
  • 交接核心: 保证业务持续,避免损失。不仅仅是交钥匙。
  • 拒不交接: 可能承担法律责任。轻则赔偿,重则影响再就业。
  • 我的经验: 2024年初,我离职时详细记录所有在手项目,并与接替者逐一确认。避免未来纠纷。

离职需要审批吗?

午夜了,屏幕的光有点刺眼。离职要审批吗?

我的经历是,真的要。

人事说公司章程规定,离职必须经过26道审批

  • 26道,不是一个小数目。想象一下,一个个去找人,一个个去求他们点通过。
  • 为了离职,还要去“求”别人。挺讽刺的,不是吗?

我花了将近一周,才走完那些流程。一周的时间,耗在这些事情上,挺累的。

那时候,就觉得,离开,比想象中更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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