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拿大离婚 必须 分居一年 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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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拿大离婚法要求夫妻分居至少一年以证明婚姻破裂。尽管如此,分居后即可启动离婚诉讼,并可立即申请临时判决,例如子女抚养权、财产分割等方面的裁定,保障自身权益。 获得最终离婚令前,这些临时判决将有效保护当事人利益。
在加拿大,离婚并非一蹴而就,需要经历一段时间的 legally separated(分居)阶段。很多人误以为必须分居满一年才能开始办理离婚手续,其实这是一个误区。虽然最终获得离婚判决(Divorce Order 或 Decree Absolute) 的确需要至少分居一年,但这并不意味着必须等到一年期满才能启动离婚诉讼。
准确地说,在加拿大,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即可申请离婚:
- 夫妻双方分居至少一年,并且分居是持续的,没有和好迹象。
- 一方配偶犯了通奸罪或对另一方配偶进行了身体或精神上的虐待。
即使您选择以分居一年为由申请离婚,也可以在分居后立即启动离婚诉讼程序。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尽快获得一些临时判决 (Interim Orders),以保障您在分居期间的权益。
这些临时判决涵盖诸多方面,例如:
- 子女抚养权 (Custody) 和探视权 (Access): 确定孩子的主要居住地以及另一方父母的探视安排。
- 子女抚养费 (Child Support): 规定支付方需要支付的抚养费金额。
- 配偶赡养费 (Spousal Support): 确定一方配偶是否需要向另一方支付赡养费以及金额。
- 财产分割 (Division of Property): 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初步分割,例如房屋、车辆、银行账户等。
- 专属使用权 (Exclusive Possession of the Matrimonial Home): 确定哪一方可以单独居住在婚姻住所。
在等待最终离婚判决期间,这些临时判决将具有法律效力,保护您的合法权益,避免在漫长的分居过程中权益受损。 因此,即使您需要等待一年才能获得最终离婚判决,及早启动离婚诉讼并申请临时判决仍然至关重要。
需要强调的是,每个案例的情况都不同,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家庭法律师,以获得针对您具体情况的法律建议,并制定最合适的离婚策略。 律师可以帮助您了解您的权利和义务,协助您准备和提交必要的法律文件,并在法庭上代表您的利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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